《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实施意见》解读

作者: 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人社部等6部门发表时间:

《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实施意见(试行)》


    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对象为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专业3年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拟在或已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从事全科医疗工作的人员,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年2万元的标准对项目予以支持。培训试点工作近期已全面启动。国家卫生计生委科教司负责人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开展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是现阶段加强农村基层全科医生培养的过渡期补充措施,也是提高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现实选择。

    严格控制招收比例
    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已在全国铺开,为什么还要开展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该负责人表示,自2014年以来,全国共招收1.3万名住院医师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为具有本科学历的医学毕业生或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临床医师,搭建了一个提高临床实践能力和水平的制度平台。但临床医学专科学历毕业生一直缺乏相应的毕业后教育安排。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是培养高素质全科医生的治本之策,但从农村基层现实情况来看,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专科学历临床医师仍将是广大中西部地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力量。
    据记者了解,从前期已开展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工作的北京、浙江、安徽、四川、新疆等地实施成效来看,培训有效提升了基层医生的临床能力和岗位胜任力,经过培训的学员,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明显提高。但也有人担心,开展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将来是否会影响到基层对“5+3”全科医生的引进?
    该负责人表示,为避免地方实施中过度培养助理全科医生,影响经过规范化培养的全科医生的引进和使用,《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各地要做好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严格控制比例,处理好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与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的关系。
    探索学分制缓解工学矛盾
    该负责人表示,中央财政对项目给予的专项财政支持将重点用于保障学员培训期间的待遇,各地原则上要至少将2万元中的1.5万元用于补助培训学员。各地要按照国家要求积极争取省级财政支持,加大投入力度。
针对培训内容和时间安排,该负责人表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试行)》和《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试行)》已于2012年印发,培训内容包括临床培训、基层实践、全科医学基本理论与职业理念和综合素质课程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时间一般为两年。为缓解农村基层工学矛盾,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实施学分制,实行弹性培训,允许培训对象通过3年~4年时间,完成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部内容,具体办法由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
    该负责人特别强调,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临床医师可根据个人和单位需要,自愿报名参加培训,不作强制要求。
    “激励+约束”留住人才
    该负责人介绍,国家支持培训基地与有关高职院校、本科高校采取联合培养的方式,探索高职(专科)教育、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与成人本科教育相互衔接,符合条件的可获得成人本科学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到村卫生室工作的助理全科医生实行“乡管村用”,并制定有利于吸引人才的补助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助理全科医生申请参加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可根据其临床实践能力,适当减少培训时间。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
    《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单位委派人员应与原单位签订协议,约定培训期满后回原单位服务一定年限,其他医疗机构不得留用,具体办法由各省制定。“当然,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有赖于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消除城乡差别,显著增加农村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收入水平,拓宽职业发展路径。”该负责人说。